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轉貼-屏東大學教務處推廣教育中心辦理「110年專長增能學分班」-訊息,如附件
一、旨揭學分班業經教育部110年4月22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00052053A號函核定辦理,學分班課程有:「海洋教育」、「性別平等」、「人權教育-人權與社會發展」、「原住民教育」及「戶外教育」等6個議題各2學分,學分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。
二、學分班招生對象:
(一)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。
(二)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個月 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
(三)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並 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在職教師。
三、請符合資格且有意修習上開學分班之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進網報名 https://www3.inservice.edu.tw/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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