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轉貼-國立臺南大學辦理112學年度「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 學分班」第二階段招生-訊息,如下
說明:
一、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2年7月31日南大教字第1120013869號 函辦理。
二、招生對象(報考資格):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 學校,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 所系科畢業,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,並符合下列條件 之一:
(一)第2類:於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實際服務累計滿10學期且表 現優良之現職代理教師。(111學年度第2學期現職代理 教師)
(二)第3類:於同一縣市之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實際服務累計滿 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現職代理教師。(111學年度第2 學期現職代理教師)
三、開設課程:本課程規劃49學分,包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(專 門課程10學分、教育專業課程37學分)及依據「技術與職業 教育法」第24條規定,本學分班學生應修習「職業教育與 訓練」及「生涯規劃」(各1學分)並成績及格。
四、收費標準:每學分費為新臺幣3,000元整,若學分費調整, 則按調整後之標準收費。
五、上課時間:112年10月至115年2月止,上課時間以寒暑假及 學期間假日(實體課程)、學期間平日夜間(線上課程) 為原則。
六、報名方式:一律採通訊報名,報名費新臺幣1,500元整(請 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,抬頭書名「國立臺南大學」,連同 報名文件郵寄至該校),招生簡章詳如附件。
七、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教務處進修推廣組,聯絡電話: 06-2139993或06-2133111轉245-249,FAX:06-213380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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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8-1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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