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轉貼-本縣家庭教育輔導團114學年度輔導員遴選簡章暨報 名-訊息,如附件
說明:
一、依據屏東縣家庭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辦理。
二、本府為推展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與社區,從事 家庭教育課程、教材設計及活動推廣,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八條規定,設置本縣家庭教育輔導團。
三、歡迎本縣所屬學校教育人員及家庭教育實務工作者踴躍參 與輔導員遴選,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30日(星期五)前備 妥報名表件,以郵寄方式寄至本縣家庭教育中心(屏東縣 屏東市華正路80號)報名;預計114年6月6日(星期五)前 於本府教育處及本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公告錄取名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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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5-1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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